他们获取奴婢之后,不仅继续将奴婢用作服侍自己的生活,还役使奴婢为他们生产各种物品用于贸易,通过压榨奴婢的劳动力来换取财富,人家欧洲老爷好歹是弄点布莱克曼农用机械,大明这帮地主,只会窝里横,朱载坖认为应当削除大部分的贱籍。
在臣子们奏请将太祖、成祖朝贱民放良的奏疏中,朱载坖当即御批道:“东南蓄奴之风,断不可长,压良为贱,前朝弊政,我国家化民成俗,以礼义廉耻为先,似此有伤风化之事,亟待革除,使数百年相沿之陋习一旦廓清。”
朱载坖的御批使得很多官员们都感到诧异,士大夫们豢养几个奴仆,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?现在大明,哪个士大夫家中没有几个奴婢呢?侍奉主人左右的伴读奴婢,还有从事裁缝、做饭、洗衣、清扫、轿夫、守墓的杂务奴婢,有些巨室豪门,豢养奴婢数以百千计。
现在现在的大明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了,甚至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。
而且他们也能狡辩,这些奴婢并非奴仆,而是自己的家人或者义子义女,这些只不过是掩人耳目的手段罢了,在朱载坖看来,就是一个问题,他们将朝廷的百姓变成了自己的奴仆,这些人本该向朝廷缴纳赋税,为朝廷创造财富的,结果沦为了他们的牛马。
朱载坖随即详细查阅了大明律和历代先帝的诏书,发现大明对于蓄奴其实一向是严厉禁止的,按照大明的法令规定,只有品官和勋臣贵戚家中可以豢养奴仆,而且是有严格的人数限制的,四品以上十六人,五六品十二人,七品以下递减二人,庶民之家当自服勤劳力作,故不准存养奴婢,存养奴婢者,杖一百,即放从良。
历代朝廷对于蓄奴也一直是严厉打击的,朝廷是不承认义男义女的奴婢身份,在法律上将义男义女看作是主人家的子孙卑幼。朝廷利用了纲常伦理关系,以义男女比于主人亲生子孙,力求把义男义女与奴婢划开界限。但是从弘治、正德以来,朝廷在控制蓄奴这方面逐渐乏力,蓄奴之风盛行。
朱载坖断然不能再放任这种情况发生了,当即下达上谕:天之所覆,地之所载,父母之所生,自天子至于庶人同类也,何忍相为凌侮如禽兽哉?彼辈以人主自视,视朕于何物?圣人言:始作俑者,其无后乎?部院即拟章程,豁贱为良,以副朕一视同仁之意。
朱载坖要求豁贱为良的上谕下达之后,就官员们中引起了讨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