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阁对于礼部的奏疏是很支持,高拱、张居正、郭朴等人都上疏表态支持,朱载坖于是召集内阁辅臣和礼部尚书赵贞吉,商量此事。
首先就是这次社学兴办的地域,朱载坖认为主要应该是缅甸、大宁都司、辽东、北直隶、河南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甘肃等北方诸省。
其中大宁都司和缅甸因为是刚刚纳入大明,所以更加需要教育以增强他们对于大明的认同感,还有就是重点扶持北方的教育,南方私塾较多,北方相对比较贫穷,更加需要朝廷的扶持。
而兴办社学,最重要的就是老师的选择,高拱就说道:“陛下,蒙养极大事,亦最难事,盖终身事业此为根本,不可不慎也!”
朱载坖也认同高拱的看法,赵贞吉也认为应当慎重选择这些社学的老师,由学政组织生员考试,择优录取,朱载坖同意了这一观点,同时就是社学教师的待遇问题,张居正认为,参照东南私塾的待遇,每月廪米八斗,价银四钱,柴炭银一钱,足够一家之用了,这笔开支中的银钱部分,由朱载坖的内帑开支,本色部分,由地方州县的留存钱粮支应。
按照每县的人口设置,不收取学费,尽可能多的让百姓受益,同时在社学中表现优秀的学生,经过推荐考核,可以进入朝廷的官学深造,同时由朝廷给予资助,资助其在科举道路上发展,这笔银子也从朱载坖的内帑中支出,以体现皇恩浩荡,收买这些士子的人心。
同时朱载坖还在上谕中明确说明,这两笔从内帑出的银子是专门用于补贴教育和资助好学的寒门子弟,胆敢挪用、贪污的,朱载坖必照祖制,剥皮实草,严惩不贷。
同时给这些老师以优待,社学教师和吏员一样,三考两上之后,就可以赴吏部参加吏员的考选了,而愿意到缅甸、大宁都司、辽东去的生员,三年之后就可以参加吏员的考选,以鼓励生员到这些地方去。
在东南也要扩展社学,不过由于东南的官府相对富裕,这笔银子主要由当地官府支出,内帑主要还是承担资助贫寒学子继续读书和科举之用,这笔银子由朱载坖和李皇后两人的名义从内帑拨出,主要是购买书籍笔墨,还有他们考试的路费之用。
此举在朝廷上下很快得到通过,甚至户部都愿意迅速拨银给各地州县,兴办社学,在大明,兴办教育是绝对的政治正确,这次更是以皇帝出内帑资助的形式,使得朱载坖在民间的名声好了不少。
除此之外,就是张居正和庞尚鹏再次奏请施行一条鞭法,将之前没能推行到底的赋役改革继续推行下去。
他们两人以福建为例,庞尚鹏以自己担任巡按福建时所见上疏:“福建属郡人民,自永乐、宣德以后,多有田已尽、丁已绝,而其粮额犹在者。名为无征,洒派小民。夫何时事推移,田产潜入豪右;上下欺弊,有司莫为之分明。岁复一岁,遂不可奈何。富家则厚享无名之利,贫民则受不根之害。”